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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各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轻松四步,足不出户了解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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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留言人 业务类型 标题 留言时间
1 提取问题 如何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2021-10-15 09:33:57 查看回复
购买商业产权住宅,无法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否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装修可否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他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方式都有哪些?
您好,购买商业产权住宅,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也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目前公积金中心也没有装修提取个人公积金业务。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无力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或者支出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如您符合以上条件您可以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咨询具体细则。
回复时间: 2021-10-19 09:37:53
2 吴衡 其他问题 怎么网上打印不了缴存单 2021-10-11 22:19:35 查看回复
点击登录显示页面错误,点击打印也是页面错误,是我操作有误吗?
您好,关于显示页面错误的问题,这里无法为您排查原因,您可以联系您缴存地公积金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为您解决。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
1 市直办事处 沿海产业基地营口市民服务中心(原汇达广场) 2639304 
2 沿海办事处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北30号 2639207、2639209 
3 老边办事处 工商银行营口营东支行 老边区渤海东大街9号-甲1号(居然之家对面工商银行) 3951015、3951017、3951056、3951058、3951063 
4 鲅鱼圈办事处 建设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 鲅鱼圈区闽江路中段(世纪广场建行二楼) 6256917、6247592、6256730 
5 盖州办事处 盖州红旗大街西关建行三楼 7812099、7812329、7826639 
6 大石桥办事处 大石桥市八一路35号中国银行2楼 5802988、5802085、5802888
回复时间: 2021-10-19 09:37:39
3 祁先生 贷款问题 可贷款额度 2021-10-11 14:58:32 查看回复
盖州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这么计算
您好,关于贷款额度我市是这样规定的:商品房首套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30%,贷款的最高限额为个人40万,夫妻都有公积金的60万元;二手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40%,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同时,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确定的比例贷款限额;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贷款总额度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5倍,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查询贷款额度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户口本)、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内开具的信用报告至购房地公积金查询。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10-19 09:37:21
4 李先生 提取问题 公积金支持离职销户提取么 2021-10-08 20:58:59 查看回复
公积金支持离职销户提取么
您好,2019年10月28日之前离职的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离职办理提取: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由单位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后未继续缴存的本市户口职工,封存满两年后可提取。提取时需要准备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申请人本人任意一张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一类储蓄卡,非本市户口职工还需提供户口簿。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10-19 09:37:08
5 杜先生 贷款问题 关于第三套房的认定问题 2021-10-08 15:39:13 查看回复
公积金政策禁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提供公积金贷款。如果我已经有一套全款房,还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房正在还款。如果我现在把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再买一套住房,这次算不算公积金认定的第三套房?公积金还给贷款吗?
您好,公积金贷款中的第几套认定以申请人(主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累计次数作为认定依据。根据您的情况购买名下第三套房子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们认定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您把目前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在工作单位在公积金中心设有账户;按月足额连续存储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足3个月;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的能力,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该借款人或其配偶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不予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具有购房总额20%以上的自有资金。商品房首套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30%,二手房首付款最低比例为40%,1990年以前年度的房屋不予贷款;不得向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用拟购买的自住房屋作抵押并办理个人住房抵押登记等手续;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10-19 09:36:39
6 李明 提取问题 异地全款购房提取问题 2021-10-05 09:11:25 查看回复
我和妻子在营口缴存公积金,户口在营口,工作单位也在营口。目前在盘锦全款买房子。可以提取营口的公积金余额吗?
您好,根据《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营公积金委发【2015】1号)及《关于<关于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请示>》的批复》(营公积金委发【2021】2号)文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购房屋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缴存地或户籍地全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包括别墅及商业性质的公寓。应当提供一年内取得的相关购房材料。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爱人的公积金缴存地和户籍地均在营口,购房地在盘锦,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10-08 10:30:09
7 提取问题 异地公积金贷款在营口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2021-09-14 14:31:23 查看回复
您好:
       本人公积金是从沈阳扣缴,2013年在营口本地使用公积金购房,之前都是去沈阳提取公积金,今年因疫情原因公司要求不能离开工作地无法去沈阳提取公积金,联系了沈阳和平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可在营口本地提交提取申请,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目前我市各公积金办事处设有“跨省通办”窗口,根据您的描述您是使用沈阳缴存的公积金在营口办理的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在营口提取在沈阳缴存的公积金,我们咨询了沈阳公积金针对您的这种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持身份证(有配偶的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书、借款合同、贷款地公积金出具的12个月的还款明细、银行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任选一家)。在提取金额方面,如果配偶使用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提取时需要减掉配偶还款的金额。准备好以上材料可以到营口公积金办事处“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办理,在窗口办理时需要本人持身份证留下影像。
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09-18 10:38:26
8 王先生 贷款问题 贷款额度 2021-09-09 06:37:32 查看回复
我想问下贷款额度是余额得15倍,是国家和省里有什么文件么?公积金贷款是国家给予缴纳员工的购房福利,公积金一共就能买两次房子,在原本已经有个人限贷40万的政策,我想请问一下余额的15倍还有一点便民了吗?难道不应该是根据缴费年限贷款年限还款能力吗?非得逼着去组合贷或者是提高首付,所以我想问你们这个余额的十五倍是怎么算出来的?有相关的文件么?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规定:
3.2.2受理人员应对贷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8.所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 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贷款额度与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规定,应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上级监管部门备案后实行。
根据关于《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的批复(营公积金委发【2018】5号)文件规定:
3、贷款额度测算办法
增加“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的 15倍”。即按职工公积金缴存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 15倍计算贷款额度上限,同时,为照顾低收入群体贷款需求,本办法中,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09-14 08:53:40
9 刘广达 贷款问题 商贷转公积金 2021-08-29 21:25:56 查看回复
请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先把商贷还清吗,谢谢
您好,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按月足额连续存储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欠缴住房公积金不足3个月;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不得向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商业贷款在还款期间不能有逾期。您可以携带以下材料至购房地公积金柜面查询是否符合商转公条件及贷款额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户口本)、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内开具的信用报告,该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款发票(若该贷款已经办理房照还需提供房照)和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等相关手续。 如果符合商转公条件,正式办理时是需要您先把商贷结清的。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08-31 11:01:24
10 赵跃鳞 提取问题 异地组合贷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 2021-08-24 10:58:58 查看回复
本人在盖州存缴公积金,近期在大连瓦房店购买了房子,办理了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想提取公积金余额,被告知必须一年之后,且只能提取公积金部分的一年额度,无法提取商贷部分。《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二)提到,“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还清贷款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未还贷款本息总额;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按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办理;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及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的,不得超过当年偿还贷款本息总额。除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及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之外,每套房屋限提取一次。”两个问题:1、为什么要等一年之后?2、为什么不能提取商贷部分?
您好,1、为什么要等一年之后? 
因为在提取时需要提供的材料中有一个是“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12个月以上还款清单”,这个材料是在您还款满一年后您才能提供的,所以需要您还款满一年后来办理。
2、为什么不能提取商贷部分?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商贷部分的还款金额也可以按年提取。
如有公积金相关事宜可拨打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0417-12329。 
回复时间: 2021-08-27 1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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