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优化调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 支持住房消费系列举措 (征求意见稿)
  • 发布日期:2026-07-13来源: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26“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辽住建〔202668号)文件要求,扩充住房公积金政策工具箱,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一、优化贷款使用政策,加大购房消费支持力度

    1. 阶段性放开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购房地无房或仅有一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自本政策执行之日起,至20271231日。

    2. 进一步优化套数认定标准

    仅以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拟购房地拥有住房套数作为唯一认定标准。

    购房地无房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利率;商转公贷款所购房屋为购房地唯一住房的,执行首套利率。

    3. 阶段性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各项公积金贷款基础限额进一步阶段性上调10万元。即职工家庭单方缴存的,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方缴存的,贷款限额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二手房,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自本政策执行之日起,至20271231日。

    4. 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贷款购房

    1)提高新市民、青年人公积金贷款限额

    本地或异地缴存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营口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限额上浮20%

    2)明确“新市民”、“青年人”的身份界定

    新市民,指未取得我市户籍或取得我市户籍不满3年的缴存人;青年人,指35周岁及以下的缴存人。

    5. 放宽多孩家庭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条件,加大支持力度

    1)优化“多孩家庭”的身份界定

    生(养)育多孩(至少一孩未满18周岁)的本地或异地缴存职工家庭。

    2)取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限制。

    3)三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限额上浮30%

    6. 放宽来营留营高校毕业生贷款支持政策适用条件

    1)取消“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限制。

    2)取消“毕业3年内”限制,2023届及以后毕业生适用。

    3)申请人可自主使用1次。

    7. 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我市高品质住宅

    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在营口市购买市住建部门评定的高品质住宅,贷款限额上浮20%

    高品质住宅,包括但不限于“好房子”、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

    8. 支持缴存家庭住房“以旧换新”

    缴存人在市住建局牵头实施的住房“以旧换新”活动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贷款限额上浮20%

    执行期限同营口市家庭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9. 放宽高层次人才贷款购房支持政策的适用条件

    市委人才办、组织部、人社局相关部门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同样适用此支持政策。

    *以上有关贷款限额上浮或可贷额度增加的支持政策,均可叠加;贷款限额上浮一定比例,以基础限额为参照。

    二、优化提取使用机制,全面支持住房消费家庭互助

    10.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家庭互助

    本地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本地或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每人限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自本政策执行之日起,20271231日。

    11.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全款家庭互助

    本地缴存人在本地或异地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每人每年均可提取一次,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款。

    自本政策执行之日起,20271231日。

    12. 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家庭互助机制

    1)明确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家庭互助的适用范围

    本地缴存人在本地或异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购房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贷款本息。住房贷款,包括本地或异地的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

    2)优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办理规则

    将住房贷款结清日期后的公积金存储余额,纳入提取范围。

    统一还贷提取审核标准: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包括提前还款金额,不含因逾期产生的罚息)

    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提取;住房贷款结清后,每人每年可提取一次。

    本政策执行之日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按照本款规定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新政实施前住房贷款已结清的,按照原政策规定办理。

    三、优化规则精简要件,提升租房职工获得感

    13. 进一步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支持政策

    1)优化租房地的认定范围

    ①租房地,应为本人或配偶的缴存地、工作地。

    ②缴存地划分为:市区(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盖州市,大石桥市。

    ③工作地与缴存地不一致的,单位须出具情况说明。

    2)提高租房提取限额

    单身,每月租房提取限额1200元;已婚,家庭每月租房提取限额1500元;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孩家庭,每月租房提取限额2000元。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孩家庭的界定标准,同第4条、第5条。

    3)简化要件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免提供租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