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1262件,其中提取业务类592件,贷款业务类381件,归集及其它类289件。通过对来电用户公积金业务咨询内容的汇总分析,本月热点问题及解答如下:
一、全款购房提取的条件、时间及额度是什么?
申请条件:
职工全款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异地购房,港、澳、台地区除外)可以申请。
提取额度不超过总购房款为限(二手房以契税计税依据为准)。
申请时限:
发生购房行为1年以内,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如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以备案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套住房只可办理一次购房提取。阶段性政策取消全款购房次数限制,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消费总额。
阶段性放开全款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限制
2023年5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全款购买商品房的,自取得备案登记购房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年后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如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则终止提取。
阶段性放开全款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限制
2024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全款购买二手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年后每年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如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则终止提取。
二、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能不能提取公积金?
答: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不能提取公积金。
三、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要哪些材料和步骤?
答:可以。
1.提取条件:职工以住房贷款的方式在本市购买家庭名下(包括申请人、配偶)商品房或二手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目前支持商品房商贷、公积金贷款提首付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提首付业务
2.提取对象:购房人和配偶
3.提取额度:不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4.业务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配偶同时进行提取的应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单身的应提供户口簿;
(3)提取申请人银行卡(工、中、建、交、农、招商、邮储、兴业、农商、盛京);
(4)按贷款类型不同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购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首付款的,应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首付款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③购买商品房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首付款的,应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银行借款合同以及放款证明材料(放款凭证、贷款证明、征信报告或1个月还款流水)。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是否能提取公积金?
答: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按月划扣或全部结清),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市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外的其他提取。
五、提取公积金需要多长时间?
答:经审批审核后无异议的,可即时办结。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其中如需我市和异地相关部门配合核实的,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供稿部门:信息服务科
审批人:刘英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