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严格执行上级工作要求,主动适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中心紧扣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突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成效进展,积极主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通过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8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4条,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条。通过营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9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1条,订阅数为17930。
(二)依申请公开
中心贯彻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制度。中心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开设专栏专题3个,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并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方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公积金政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中心官网及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积极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回答群众的咨询,收到留言9条,办结9条,平均办理时间5天。结合政务公开以服务窗口为工作重心,推行政务在阳光下操作,按照市政府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中心市直办事处进驻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一站式”服务效能,实现全市公积金业务“一窗通办”。
(五)监督保障
中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公开信息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三审三校”制度,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加强对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避免泄密事故及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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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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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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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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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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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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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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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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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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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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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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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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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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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力度不够强,主动创新能力稍显不足。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效果评价体系不够完善;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硬件设施投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公众参与度有限,信息公开效果受到限制。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中心将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与公众的互动,逐步强化集中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机制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公积金中心系统公文写作、信息写作能力,创新宣传手段,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真正的政府透明度和民主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