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单位空账户及职工睡眠账户工作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16来源: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公告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职工睡眠账户管理有关要求,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缴存单位空账户及职工睡眠账户进行清理。

    一、清理对象:

    1、住房公积金汇缴人数为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离、退休的;

    3、职工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他人担保、被法院冻结等限制提取情形,已封存满2年,且期间未办理业务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职工已调离本地,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满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

    6、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不欠缴且个人账户余额为0;

    7、出境定居。

    二、清理方式

    请第一批次公告名单中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所辖区域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营业大厅,办理单位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或转移手续。亦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yingkou.gov.cn/)或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和办理相关业务。

    公告期满后除须异地转移接续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以外,对仍未办理单位或个人公积金账户注销手续的清理对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直接予以注销处理。对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连同销户利息,一起转至与其匹配的社保卡账户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长期封存职工账户进行核实,信息不正确的应及时予以变更;对符合销户提取、转移条件的,应积极联系本单位睡眠账户职工,提醒其尽快办理相关清理手续。

    (二)请涉及的缴存职工尽快确认情况并办理相关销户、转移业务。

    (三)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分中心,市直分中心0417-2639304;市直分中心(老边)0417-3951058;鲅鱼圈分中心0417-6256730;大石桥分中心0417-5802085;盖州分中心0417-7826639

    (四)请各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尽早办理相关清理手续。

    (五)后续清理批次按此通知执行。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浏览公示名单:

    第一批次单位空账户公示名单


    第一批次个人睡眠账户公示名单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