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关于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意见》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18-10-09来源: 营公积金委发〔2018〕6号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意见》(营公积金发〔201818号)已收悉,同意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所购房屋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缴存地或户籍地全款购买的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的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包括别墅及商业性质的公寓。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后未继续缴存的非本市户口职工,封存满6个月后可提取。封存后未继续缴存的本市户口职工,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营公积金委发[2015]1号)规定,封存满两年后可提取。

    外市转入的缴存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二、进一步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核查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的,以书面回复函时间为准。

    三、实行失信人员信息公开制度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公积金中心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要责令限期全额退回,五年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将失信人员名单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逾期仍不退回的,要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四、建立跨地协查机制

    公积金中心在审核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需核查申请人异地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户籍等相关信息的,可商请信息产生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相关信息管理部门代为核查。对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公积金中心核查相关信息的,公积金中心应积极协助代为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结果。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7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