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促进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职工队伍建设,树立公积金中心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回访范围
在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申请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转移、提取、贷款业务的单位经办人员及缴存职工。对处理完毕的投诉、举报类事项进行回访。
二、回访内容
1、服务态度。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是否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是否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态度是否认真、和蔼,解答问题是否耐心、细致。
2、工作效率。是否熟悉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是否能熟练操作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程序软件,办理业务时是否在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是否存在拖拉现象。
3、廉洁自律。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散漫、不履行公积金中心有关制度规定;是否存在乱办事现象,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等。
4、评价与建议。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现行政策是否了解,对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服务种类是否满意,对公积金中心的总体评价如何,有何意见和建议等。
三、回访方式
(一)电话回访
12329客户服务中心对当月各办事处受理的业务及时回访,按当天各种业务量的10%随机抽取,对回访的单位经办人员或办理完业务的职工进行电话访问,同时听取办理人员的意见,采取评分制,回访同时采用电话全程录音,并做好记录填写《电话回访记录表》。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
对处理完毕的群众投诉和举报问题,办公室应听取办理人员的意见,电话回访的做好记录填写《电话回访记录表》。对回访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
(二)现场回访
由12329客户服务中心组织,在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业务大厅向前来办事的申请人发放《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访调查记录表》,现场填写、回收、汇总。时间不定,根据情况随时举行。
为更好的征求群众意见,公积金中心还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回访,包括召开座谈会、网上调查等形式。
四、回访要求
在电话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准确记录客户反馈信息,定期统计回访结果。
在电话回访过程中如果遇到群众在某一方面不满意,工作人员首先应表示歉意,再问细节,了解群众要求。包括事件经过,涉及人员,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落实责任人。做好妥善处理,并再次回访群众,告知处理结果,最后得到群众满意答复。
五、对回访结果整改反馈及处理
1、对回访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总结,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各办事处要及时整改,需要反馈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对回访中发现中心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调查,核实问题,并做出相应处理。
3、客服中心和办公室要将回访调查结果认真分析,形成报表或报告向公积金中心领导及时报告。公积金中心将回访调查结果纳入公积金中心年度考核。
附:电话回访记录表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