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业务材料和档案管理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16-12-22来源: 营公积金发〔2016〕31号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各科室、办事处:

    近期,由稽核科牵头与管理科、办公室组成联合稽核检查小组,对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及对应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稽核检查并进行了调研。在检查中发现各办事处基本能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办理业务,所保存的业务材料基本齐全。但也发现,由于公积金中心对各类业务材料管理缺乏相应标准,导致各办事处对业务材料和档案管理不一致,档案立卷不规范,归档不及时。比如存在业务材料留存不一致、顺序不统一、部分业务档案没有设置统一的目录号及案卷号、装订不规范、档案印章不清晰、档案排放无序等情况。另外各办事处的业务档案管理都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为加强管理,对各办事处在办理业务时的业务材料和档案管理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各办事处办理业务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共分四个部分

    1、会计档案结算凭证。包括业务类型:单位开户、基数调整、比例调整、补缴、个人开户、个人启封、个人合户、个人转移、缴存、提取、个人基本资料变更、个人账户封存、单位销户、单位缓交、法院执行。

    2、会计档案信贷凭证。包括业务类型:贷款发放、贷款还款、贷款合同变更。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档案。

    4、其他。包括业务类型:签订缴存职工短信业务服务协议。

    二、各办事处需将结算凭证和信贷凭证分别装订、归档

    每天各柜员的凭证按柜员业务流水号顺序进行整理,办事处收集各柜员凭证,打印日结单等材料后整理成册。每月结束后将每天生成的凭证按日期排列装订成册。

    三、结算凭证的内容和顺序

    内容:月结单(日结单选择本月1-月末)、《公积金日结单》、《机构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归集业务凭证汇总》、《柜员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柜员交易流水单》,各类回单。

    顺序:1、月结单在每月凭证首册的首页;2、《公积金日结单》在每日凭证的首页;3、《机构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4、《归集业务凭证汇总》;5、《柜员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6、《柜员交易流水单》;7、各类回单;8、原始单据、材料。

    各类业务留存材料及顺序如下:

    (一)单位新开户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回单》。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营口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基本资料建立回单、银行开户许可证、其他。

    (二)调整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回单》。附:缴存单位提供的调整基数表(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正常缴存基数的应有单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其他。

    (三)调整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变更回单》。附:缴存单位提供的调整基数表(加盖单位公章)、如降低比例的应有单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其他。

    (四)补缴

    《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回单》。附:《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如单位有特殊情况的需提供申请及相关材料、如有银行电子汇票附后、其他。

    (五)个人开户

    《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回单》。附:《单位人员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他。

    (六)个人启封

    《住房公积金个人启封回单》。附:《单位人员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他

    (七)个人合户

    《个人合户回单》。附:《营口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其他。

    (八)个人转移

    《个人转移业务回单》。附:《营口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其他。

    (九)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回单》。附:《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其他。

    (十)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附:《营口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手续、其他。

    (十一)个人基本资料变更

    《个人基本资料变更回单》。附: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其他。

    (十二)个人账户封存

    《个人账户封存回单》。附:单位《人员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其他。

    (十三)单位销户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回单》。附:税务局批准注销手续或上级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

    (十四)单位缓交

    《住房公积金单位缓交业务回单》。附:单位缓交申请、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职工代办大会或工会委员会召开的会议记录、职工代表签字、企业年度利润表、职工工资表等手续、其他。

    (十五)法院执行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冻结回单》。附:执行裁定书(原件)、执行人员工作证(复印件)、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查询、冻结账户存款执行书》、其他。

    四、信贷凭证装订的内容和顺序

    内容:月结单(日结单选择本月1-月末)、《住房贷款日结单》、《机构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柜员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柜员交易流水单》。

    顺序:1、月结单在每月凭证首册的首页;2、《住房贷款日结单》在每日凭证的首页;3、《机构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4、《柜员前台业务分类汇总表》;5、《柜员交易流水单》;6、原始票据、材料。

    各类业务留存材料如下:

    (一)贷款发放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贷款借据》、其他。

    (二)贷款还款

    《提前还款信息表》。附:《住房贷款本金收款凭证》、《住房贷款利息收款凭证》、现金交款单、《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其他。

    (三)贷款合同变更

    《贷款变更回单》、其他。

    五、个人贷款档案的留存顺序

    卷内目录为首页(见附表,附表1为商品房贷款《卷内目录》,附表2为二手房贷款《卷内目录》,附表3为组合贷款《卷内目录》,附表4为商转公贷款《卷内目录》,附表5为异地贷款《卷内目录》,如附其他手续在卷内目录注明,按序号往后排列。如办理其他特殊贷款类型,自行填写卷内目录。),按卷内目录的顺序将留存的手续依次排好保存。若在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或还款过程中签订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变更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于借款人,一份装订业务凭证,一份放入个人贷款档案)需放入个人贷款档案中,放入个人贷款档案时需修改档案中的卷内目录,并将材料按序号往后排列,以保证档案内容的完整性。

    六、《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短信业务服务协议书》不进入信贷凭证及个人贷款档案,各办事处按日期装订,自行管理。

    七、档案移交类别及相关要求

        (一)档案移交类别:

    会计档案结算凭证;会计档案信贷凭证。

    201596日后形成的上述两类档案材料由各办事处按上述要求自行整理,经检查合格后全部上收至办公室统一管理。96日以前的待定,仍暂由各办事处保管。以前年度由办公室保管的业务档案包括公积金管理档案、商品房贷款档案、二手房贷款档案和组合贷款档案下放至市直办事处。

    (二)档案移交时间

    1、每年上半年由办公室统一接收一次,具体时间按公积金中心每年下发的各类档案移交实施方案执行。

    2、当年形成的结算凭证及信贷凭证,由各办事处负责立卷装订,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档案形成部门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办公室保管。

    (三)会计凭证类档案整理基础标准(详见附表6

    (四)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1、各办事处要设立兼职档案员,报办公室备案。兼职档案员要明确办事处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分类、保管期限及数量统计。

    2、所有办事处兼职档案员要熟练掌握各类档案的装订、立卷的方法、整理标准及移交原则。

    3、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各办事处的档案管理情况。各办事处的档案分类及目录号的设置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各办事处要按规定设立本办事处的档案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移交清册等档案目录。

    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稽核科、管理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商品房贷款《卷内目录》;

    附表2:二手房贷款《卷内目录》;

    附表3:组合贷款《卷内目录》;

    附表4:商转公贷款《卷内目录》;

    附表5:异地贷款《卷内目录》;

    附表6:会计凭证整理基础标准。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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