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制定9个方面27条政策举措。为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确保政策举措直达市场主体,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稳经济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商务厅扎实推进商务领域稳经济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先后参与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及接续政策举措、《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等系列稳经济政策文件,并印发《关于推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开展“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促消费活动的通知》等专项稳经济政策文件,取得积极成效。 2023年,省商务厅将继续加大稳经济工作力度,以落实《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为重要抓手,全力做好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为确保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胜利贡献商务力量。 一、落实促消费政策,全力推动消费复苏回暖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引擎,对经济具有持久拉动力,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着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我省此次出台促消费政策措施将为提振消费注入强大动力。关于“多元化提供消费补贴”,一方面将有效增强消费市场活力,加快消费市场回暖步伐,促进扩大内需;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巩固产业升级势头,实现供给和需求的高水平匹配,畅通国内大循环。各地将积极行动,联合金融机构和商贸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凝聚促消费合力,向消费者送实惠,让百姓消费更有获得感,推动消费市场快速恢复。 对各地举办的促消费活动给予补贴,将激发各地积极策划形式多样的节庆促消费活动,以节兴市、以节兴商、以节聚势,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关于“着力打造消费新场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省级以上示范步行街、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县域电商直播基地以及夜经济示范街区是打造消费新场景的重要平台。本次出台的奖补政策,有利于激励更多消费资源集聚、更多消费场景创新,更快恢复和扩大消费。关于“加大对县域商业和重点商贸流通市场主体支持力度”。针对目前我省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今年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稳住市场主体,才能保就业、稳收入,进而为促进消费提供坚实支撑。对年度零售额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限上单位给予奖励,将有利于培育壮大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从源头上激发消费活力。 二、落实稳外贸政策,推动外贸企业加快发展 开拓国际市场方面,一是对企业参加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直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重点境外展会的前6个标准展位展位费(按金额高低排序)给予100%补助,超过上述展位数量的展位费,按不超过50%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对民营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展位费给予100%补助。因疫情原因,主办方组织参展企业以代参展、选样会等形式参加重点境外展会的,对展位费补助按上述标准执行。展位搭建特装的,每个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展位特装费。二是对企业参加的经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境内国际性展会所发生的展位费,按不超过50%比例补助。三是对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认证的费用,在境外注册商标的费用,按不超过50%比例补助,其中,对民营企业按照90%比例补助。四是由省政府主办辽宁出口商品(日本大阪)展览会和跨国采购洽谈会,企业免费参加。出口信保方面,对企业投保信用期限一般情况下在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的出口信用保险缴纳的保费,按不超过6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户企业补助期内享受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40万元。贷款贴息方面,对外贸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善生产环境、购置设备、购置原材料等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偿付的利息,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单户企业贴息上限为200万元,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新增外贸企业方面,对新取得进出口权、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外汇结汇单等相关凭证、实现一定规模进出口额的新增外贸企业,在取得进出口权当年发生的企业开办费用,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上限为50万元。新引进加工贸易企业方面,对新引进且引进当年有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发生,对企业的搬迁物流、厂房建设、房屋租赁、设备安装等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对鞍山西柳市场采购贸易发展、企业自用及公共海外仓建设、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二手车出口等业态提升、模式优化予以政策支持。对外开放平台方面,支持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对示范区内国际冷链产品交易等大型国际贸易平台所发生的进口环节、线上线下运营等费用予以支持。边境贸易方面,对边境贸易商品市场和商贸中心功能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以及边民互市贸易区的“互联网+边境贸易”发展予以支持。服务贸易方面,重点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和服务出口基地加大研发、品牌培育、项目创作、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扩大我省服务进出口规模,每项政策企业资金支持规模不超过200万元。 三、落实稳外资政策,加大引进外资支持力度 为促进外资大项目落地,鼓励外国投资者在辽宁增资扩股,推动全省利用外资工作高质量发展,《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中明确,对符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且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和超过3000万美元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不超过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我厅还将持续加大稳外资工作力度:一是围绕日本、韩国、香港、德国、新加坡等重点国别地区开展招商促进活动。二是加快建设完善全省产业招商图谱平台,明确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策划包装一批招商引资项目。三是加强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稳存量、扩增量。进一步优化和提升现有的商务服务员制度,为全省外资企业提供更优服务。四是组织各市将2022年重点外资项目录入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系统,对重点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加强要素保障,及时为企业解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落地、早达产。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编辑:张承娇 校对:董越 冯英杰 审核:果崇军 杜蘅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