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手段进一步推进逾期贷款清收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6-02来源: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近日,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功清收公积金逾期贷款案件执行款3900元,此项举措是运用法律“武器”清收公积金不良贷款的重要成果。

     

      20128月,借款人王某与我中心签订了《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申请贷款23万元,期限9年,经双方约定如在贷款期内6个月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我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此后,借款期内共出现13期逾期,王某于20192月后未能还款,其逾期还款行为已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经多种方式催收,借款人均不予配合,故依法向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立即履行还款义务,以保障我中心合法权益。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根据我中心诉讼请求依法审理并做出判决。判决我中心与王某解除合同,并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罚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屋所得价款可以优先偿还本债务。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按时履行法院判决,我中心向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站前区人民法院的积极帮助下,我中心于近日收到王某偿还的3个月逾期贷款,共计3900元。

     

      本次逾期贷款的成功回收是我中心运用法律“武器”清收不良贷款又一重要成果,意义非凡。对长期欠款不还,催收无效的借款人具有强大震慑作用,对今后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逾期贷款工作的管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对于长期欠款不还、催收无效的借款人,将采取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确保逾期贷款顺利回收,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利益,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