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非本市户口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如缴存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外市户口的缴存职工,取消原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即可提取。
新政实施后,更大的满足了缴存职工的期望,能够提前支取个人账户的余额,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上述政策自2023年5月10日起执行。调整政策的解释权由公积金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