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社保〔2020〕25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要求,鼓励推行网上各类业务的办理,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辽住建〔2019〕78号)要求,公积金中心现已建成开通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并开通单位网上住房公租金缴存类业务,为方便将缴存单位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网上住房公租金缴存类业务范围:单位变更业务,包括个人开户、个人封存,个人启封、缴存基数变更、单位缴存比例调整,单位资料变更。单位缴存业务,包括汇缴登记、汇缴登记撤销、托收缴存入账(网缴)。
二、单位申请办理网上住房公积金缴存类业务的基本流程:缴存单位与公积金各办事处签订网上业务协议——公积金中心管理部门审批——制作数字证书——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培训——登录网厅办理网上业务。
三、安全措施:为确保安全,公积金中心采用CA数字认证技术,并已经通过安全测试,CA数字证书各单位免费领取,免费使用。
这项业务的开通将极大方便缴存单位办理各类住房公积金缴存类业务:同时公积金中心也将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丰富网上业务种类,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为广大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