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单位及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更好地理解政策和办理业务,现对《办法》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此次省厅文件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扩大提取范围,细化提取条件、办理要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出台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中稳步推进电梯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24〕59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内容共五部分为:
(一)提取对象
本部分主要规定了符合本《办法》的情形,即符合营口市既有住宅公共区域加装或更新改造电梯范围的,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以支付职工家庭所分摊的电梯加装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提取额度
本部分明确提取公积金总额不超过实际分摊的电梯加装或更新改造的费用,以及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对提取申请人提取规则进行阐述说明。
(三)办理材料
本部分详细说明了办理该提取业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银行卡,以及加装或更新改造电梯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项目协议书、交费票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本部分规定提取申请人的提取申请时间为加装或更新改造电梯工程竣工,以及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
(五)其他事项
本部分列举了加装或更新改造电梯提取公积金的相关其他补充事项,包括提取条件、交费票据形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