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单位及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更好地理解政策和办理业务,现对《归集办法》做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原《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营政发﹝2007﹞15号),至今未重新修订。2018年,住建部推出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2019年,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虽然中心按部司要求做出相应的归集政策调整,但原《办法》并没有修订,仍与现行政策有一定的差异性,部分政策制度散落在各个单行政策调整文件中,住房公积金政策呈现碎片化,不利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方便准确地获得政策信息,也不利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运行。
二、政策出台依据
本次出台主要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和住建部、省建设厅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为依据。
三、政策实施目的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业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
四、政策主要内容
本《归集办法》共八章四十条,包括总则、责任主体及职责、账户设立、缴存、账户变更与转移、网上缴存、服务与监督、附则等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归集办法》的制定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缴存对象等内容。
(二)责任主体及职责
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单位在归集业务方面的主要职责。
(三)账户设立
明确单位及个人账户设立的手续要求。
(四)缴存
明确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核定标准,月缴存额的构成,规定了单位应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及补缴范围等事项。明确利息结算,以及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缴存支持政策。
(五)账户变更与转移
明确了单位及个人状态发生变更或转移时的相关规定。
(六)网上归集
提供网上归集有关服务。
(七)服务与监督
明确单位及职工的查询权益以及职工的监督义务,对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惩戒方式等。
(八)附则
规定了《归集办法》的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