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前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拟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向社会、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征求意见,向市司法局就拟调整的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
5月21日,中心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调整政策和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对拟调整的公积金政策征求意见,时间1个月。截至6月20日,中心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均已回复。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反馈无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各成员反馈无意见。
6月18日,中心向市司法局发了《关于征求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调整政策意见的函》,就拟调整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7月4日,市司法局回复意见2条,中心均已采纳。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