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 场景式服务 > 单位业务 > 单位缴存业务 >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困难需降低比例或缓缴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号:

    二、事项类别:住房保障

    三、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营政发[2007]15号)第二十二条 

    四、受理单位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

    五、基本流程

    1.受理:

    初审柜员将申报人的办理要件,作为审核流程的依据,以备查询和存档。不符合条件的退回。

    2.审核:

    1)受理后将流程提交管理科,确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条件,相关盖章签字是否清晰有效;

    2)审核通过后提交至主管领导审批。

    3)审批后报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提交到办事处,完成单位困难需降低比例或缓缴业务。

    网点名称

    审核人员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办事处

    王清

    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海办事处

    原林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边办事处

    王路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鲅鱼圈办事处

    董恩元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州办事处

    李国强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石桥办事处

    曹庆亮

    六、申请材料

    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会议纪要、职工代表签字书、利润表、职工工资单。

    七、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办理时限

    需得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时限不定。

    十、表格下载

     无

     

    十一、咨询渠道

    网点名称

    联系人

    咨询电话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办事处

    王清

    0417-2639304

    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海办事处

    原林

    0417-4848601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边办事处

    王路

    0417-3951015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鲅鱼圈办事处

    董恩元

    0417-6256917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州办事处

    李国强

    0417-7826639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石桥办事处

    曹庆亮

    0417-5802988

    十二、办公时间和地址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日)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办事处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30号楼

    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海办事处

    交通银行营口得胜支行营口西市区平安路鑫居家园小区A13

    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边办事处

    营口工商银行营口营东支行营口老边区渤海东大街9-1

    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鲅鱼圈办事处

    鲅鱼圈建行开发区支行2

    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州办事处

    盖州红旗大街西关建行三楼

    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石桥办事处

    大石桥市八一路35号中国银行

    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十三、监督途径

     

    科室名称

    具体承办人员

    电话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核科

    孟祥锁

    2639301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刘英铎

    2639319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中心

    倪瀚泽

    2639309

     

    十四、申请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