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2025-08-28来源: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度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核算工作。
        (四)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编制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保值和归还工作。
        (六)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51.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1.2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1.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总计减少200.20万元,降低17.39%,主要原因:列入2024年预算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二)支出总计951.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4.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0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04万元。

    2.项目支出256.6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6.98%。主要包括购置公务用车,改制单位人员经费保障,开办经费,公积金软件维保费,公积金资产保全诉讼费,公积金担保费,公积金抵押登记费,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专线费、宽带费,CA数字证书年检费,12329短信费用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0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200.20万元,降低17.39%,主要原因:列入2024年预算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持平,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充分使用,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57万元,项目支出256.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0.20万元,降低17.39%,主要原因:列入2024年预算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与年初预算相比,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45%,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8%,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1.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35万元,主要是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对两名退休人员经费进行调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4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一名退职人员和两名退休人员,对年初预算指标进行了调减。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06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两名退休人员,按照2024年4月营口市机关保《关于按照现有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机关事业单位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要求为两名退休人员进行职业年金缴费,年初无预算,当年追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35.0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69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一名退职人员和两名退休人员,对年初预算指标进行了调减。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33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

    3.住房保障支出840.36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1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三名新入职人员,对年初预算指标进行了调增。

    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789.21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1.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部分指标结转下一年执行。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与预算持平,财政资金充分利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02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与本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等。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预算。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上年与本年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00%。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持平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与预算持平,财政资金充分利用。比上年增加18.59万元,增长0.00%,主要是2024年新购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一辆公务用车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48.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24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3.26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5.57万元,自评平均分95.26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改制单位人员经费保障”“公积金软件维保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4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5.5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效率高,履职效能强,管理效率高,项目目标完成良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4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改制单位人员经费保障、公积金软件维保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购置公务用车”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98万元,执行数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部完成。
        2) “改制单位人员经费保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8.20万元,执行数为196.06万元,完成预算的73.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完成。
        3) “开办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2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8.58万元,完成预算的92.9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完成。
        4)“公积金资产保全诉讼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完成,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5)“公积金抵押登记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执行数为8.95万元,完成预算的47.1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顺利完成,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