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8-03-27来源: 计财科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营口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1名委员,2017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防范相关事项的请示》、《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科室,6个办事处。从业人员93人,其中,在编46人,非在编4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7年,新开户单位203,实缴单位2460家,净增单位125家;新开户职工1.79万人,实缴职工16.08万人,净增职工0.71万人;缴存额17.41亿元,同比增长7.14%2017年末,缴存总额126.62亿元,同比增长15.94%;缴存余额69.1亿元,同比增长11.5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0 家。

    (二)提取2017年,提取额10.24亿元,同比增长17.97%占当年缴存额的58.82%,比上年增加5.4个百分点。2017年末,提取总额57.52亿元,同比增长21.66%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万笔17.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36%41.06%。其中,市直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4.24亿元,大石桥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1.17亿元,盖州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0.56亿元,鲅鱼圈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9万笔5.93亿元,老边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2.86亿元,沿海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5万笔2.06亿元,熊岳办事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3万笔0.7亿元。

    2017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51亿元。其中, 市直办事处2.9亿元,大石桥办事处0.49亿元,盖州办事处0.3亿元,鲅鱼圈办事处1.88亿元,老边办事处0.61亿元,沿海办事处0.25亿元,熊岳办事处0.08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2万笔100.96亿元,贷款余额63.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45%21%20.9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07%,比上年增加7.1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0

    (四)资金存储: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75亿元。其中,活期0.8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55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37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2.07%,比上年增加7.1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20390.71万元,同比增长14.06%。其中,市直办事处9512.11万元,大石桥办事处1208.75万元,盖州办事处880.97万元,鲅鱼圈办事处4754.98万元,老边办事处2610.36万元,沿海办事处1047.98万元,熊岳办事处375.56万元。存款利息1891.8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8498.8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10276.37万元,同比下降1.69%。其中,市直办事处5145.11万元,大石桥办事处1103.05万元,盖州办事处483.03万元,鲅鱼圈办事处1665.52万元,老边办事处1026.37万元,沿海办事处457.64万元,熊岳办事处395.6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9943.69万元,归集手续费153.9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7.91万元,其他10.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10114.34万元,同比增长36.24%。其中,市直办事处4367万元,大石桥办事处105.7万元,盖州办事处397.94万元,鲅鱼圈办事处3089.46万元,老边办事处1583.99万元,沿海办事处590.34万元,熊岳办事处-20.09万元;增值收益率1.54%,比上年增加0.2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1101.0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89.7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123.57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89.7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55.33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425.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028.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890.68万元,同比下降45.99%。其中,人员经费507.56万元,公用经费135.67万元,专项经费247.4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3.29万元,逾期率0.08‰。其中,市直办事处0.01,鲅鱼圈办事处0.0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101.0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425.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4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5.35%4.64%7.1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27%,国有企业占4.76%,城镇集体企业占0.41%,外商投资企业占2.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其他占3.1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26%,国有企业占15.91%,城镇集体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6.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1%,其他占0.03%;中、低收入占99.8%,高收入占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7%,国有企业占21.94%,城镇集体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占5.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0.4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2%,其他占6.6%;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二)提取业务:2017年,4.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2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9.9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5.63%,租赁住房占0.67%,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0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5.4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9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提取占12.9%,其他占3.7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3%,高收入占1.3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1.4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89%,比上年增加1.7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3353.1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17%90-144(含)平方米占63%144平方米以上占9.83%。购买新房占81.9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18.0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7.3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2.6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6.66%30-40岁(含)占30.54%40-50岁(含)占17.19%50岁以上占5.61%;首次申请贷款占89.7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23%;中、低收入占99.18%,高收入占0.82%

    2.异地贷款: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75519569.9万元。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189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348.7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9.45%,比上年增加29.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7年无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1750元。依据《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和提取管理暂行办法》(营政发[2007]15号)第二章第十五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16.58元,3倍为11750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取政策未做调整。

    3购买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4、购买商品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二手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15年。目前贷款的利率是(2015826调整后的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期以上年利率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公积金中心秉承为广大职工履职尽责强服务的理念,把工作当成责任,把管理变为服务,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1 、认真贯彻执行《营口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要求,通过宣传强化干部职工法规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2、开展信息化渠道服务,方便广大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信息化服务作用,逐步建立综合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的信息化服务渠道

     3、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行为。制定窗口服务化工作实施意见,以治理“庸懒散漫乱”为抓手,通过实行前台综合柜员制、添加叫号机、减免二手房评估费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完善业务办理模式。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 系统升级改造情况。本年度,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的对系统进行了优化。在系统中新增功能44项;对已有功能进行变更140项;对系统进行优化10项;技术支持451项。

     2建立公积金异地接续平台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建立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顺利完成异地接续平台的上线工作。
               3贯彻落实基础数据标准。8月底,中心向住建部监管司、省厅监管处提交基础数据双贯标系统上线申请。928日,结算应用系统上线。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双贯标住建部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4、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前中心已建成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29短信、12329电话、查询机等便民服务平台,下一步将增加手机APP、微信等信息化便民服务渠道。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办事处业务大厅获营口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2、中心个人获营口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二等奖。

    (六)当年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八)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