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6-03-29来源: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字号大小:【超大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 2015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 19 名成员。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417-2639319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营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 7 个处(科室),即办公室、组宣科、计财科、管理科、稽核科、信贷科、信息科;下设 6 个市(县)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即市直办事处、鲅鱼圈办事处、大石桥办事处、盖州办事处、老边办事处、沿海产业基地办事处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2015年1-10月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沙建余
    党组书记、主任
    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
    张铁成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结算、行政执法工作,后勤保障工作,保密、信访、安全保卫、绩效考核、档案管理工作。
    3
    李锐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信息管理工作,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软环境建设、政务公开及普法工作。
    4
    区广慧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贷、计财工作,各办事处的管理、对外协调工作,群团工作。
               

     

    2015年11-12月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田虹
    党组副书记、主任
    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
    沙建余
    党组书记
    负责中心党务工作
    3
    李锐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内部稽核、信息管理工作,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软环境建设、政务公开及普法工作。
    4
    区广慧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贷、计财工作,各办事处的管理、对外协调工作,群团工作。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办事处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30号楼
    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0417-2639305
    2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沿海办事处
    营口渤海大街西60号营口银行
    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0417-4816616
    3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老边办事处
    营口市渤海东大街邮储银行
    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0417-3875033
    4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鲅鱼圈办事处
    鲅鱼圈建行开发区支行1
    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0417-6256917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熊岳办事点(隶属鲅鱼圈办事处)
    熊岳建行二楼
    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0417-7945888
    5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州办事处
    红旗大街100号邮储银行
    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0417-7826639
    6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石桥办事处
    大石桥云桥广场营口银行建设支行2
    上午:8:30-12:00;下午:1:00-4:00
    0417-5802888

     

    中心网站:http//ykgjjzx.gov.cn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办理业务;服务热线、短信、手机App、微信、微博等。(暂未开通)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 6家,比上年新增(减少) 0 家。全年实缴单位 2275 家,实缴职工 25.45 万人,缴存 15.3 亿元,同比增长(降低) 16.85 %当年新开户单位 273 家, 新开户职工 1.58 万人,净增单位 91 家,净增职工 0.18 万人。截至 2015 年底,缴存总额 92.96 亿元,缴存余额 54.36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9.70 %、 16.30 %
    (二)提取:全年提取 7.68 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50.19 %,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 18.29 个百分点。截至 2015 年底,提取总额 38.60 亿元,同比增长 24.83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 80 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   80 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 80 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 7 家,比上年新增(减少) 0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49 万笔 12.76 亿元,同比增长(降低) 19.51   %、 26.84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4.5 亿元。截至 2015 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38 万笔 71.02 亿元,贷款余额 45.74 亿元,同比增长 12.50   %、 12.76 %、 22.07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 84.14 %,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 3.97 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全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0 亿元,应还贷款本金   0 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 0 亿元。截至 2015 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0   亿元,余额   0 亿元。
    (四)购买国债:全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 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 亿元,国债余额 0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   0 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 2015 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9.94   亿元。其中,活期 20 万元,1年以内定期(含) 6.40 亿元,1年以上定期 0 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3.54 亿元。
    (六)其他:截至 2015 年底,资金运用率 84.13   %,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 3.96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 19925.11 万元,同比增长(降低) 10.54 %。存款利息收入 2899.52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17025.59 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 7025 万元,同比增长(降低) -32.65 %。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 6498.63 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 149.19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376.14 万元,其他支出 1.03 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12900.11 万元,同比增长(降低) 69.87 %。增值收益率 2.57 %,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 0.82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826.5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1050.24   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1050.2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1023.37 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5624.83 万元。截至 2015 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7636.91 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4726.63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 1050.24 万元,同比增长(降低) -21.64   %。其中,人员经费 602.74   万元,公用经费 289.5 万元,专项经费 158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 2015   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 0 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 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   1 %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7636.91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 1.67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 %。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
     2015 年底,逾期项目贷款 0 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 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贷款余额的 0 %。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 0 %,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0 %。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 2015   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 0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0 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 0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 1.18 %和 16.85 %。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12.84 %,国有企业占 41.65 %,城镇集体企业占 0.2 %,外商投资企业占 5.36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6.6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1 %,其他占 23.23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 59.96 %,中等收入群体占 39.35 %,高收入群体占 0.69 %。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19.65 万笔 7.68 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2.33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18.47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6.54 %,租赁住房占 0.14 %,其他占 7.19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7.67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20.58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4.63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2.46 %,其他占 0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50.74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2.17 %,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 1.35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2105 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 27.92 %,90-144(含)㎡占 66.78 %,144㎡以上占 5.3 %;新房占 85.04 %,二手房占 14.96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 55.65 %,中等收入群体占 43.62 %,高收入群体占 0.75 %。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本市共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 0 个,贷款额度   0 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 0    0 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    0   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0  0   亿元。建筑面积共 0 万㎡,可解决 0   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0 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全部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19.67 %,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 5.53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15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
    2.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截至2015年底,我中心有2家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现披露如下:
    (1)、2015年1月熊岳办事处缴存、贷款业务由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熊岳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营口熊岳支行;
    (2)、2015年8月盖州办事处缴存、贷款业务由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盖州市瑞祥支行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盖州支行;
    3.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缴存基数上限为1.05万元,按照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执行。缴存基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无下限;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2015年中心严格按照人民银行下发的利率调整文件执行,共计调整5次,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3月1日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营银发[2015]44号)文件精神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利率2.10%;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3.5%,五年以上利率为4.00%。
    (2)、2015年5月11日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关于转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沈银发 [2015]73号)文件精神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利率1.85%;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3.25%,五年以上利率为3.75%。
    (3)、2015年6月28日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营银发[2015]141号)文件精神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利率1.60%;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3.00%,五年以上利率为3.50%。
    (4)、2015年8月26日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营银发[2015]160号)文件精神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利率1.35%;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
    (5)、2015年10月24日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营银发[2015]175号)文件精神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缴存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利率1.10%;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利率为3.25%。
    5.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2015年4月28日将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0万元,按照营公积金发〔2015〕9号文件执行;
    6.当年发放异地贷款和贴息贷款情况。全年发放异地贷款418户,贷款总额1.02亿元,当年无贴息贷款;
    7.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放宽支付房租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营公积金发〔2015〕2号文件执行;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营公积金发〔2015〕7号文件执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降为20%,商品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按照营公积金发〔2015〕9号文件执行;
     8.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2015年我中心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及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的各项文件要求,于年初成立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专门机构,目前命名为12329客服中心。
        9.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当年无行政处罚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情况发生;
    10.当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等情况。
    11.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营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  2  24